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就《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中山市港口镇胜隆村,顺接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经中山市小榄、横栏、古镇,江门市江海区外海、江南、礼乐、新会区会城、蓬江区白沙,终于江门市新会区奇榜村(龙湾立交),顺接江鹤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长度为38.646km,设计车速120km/h,扩建后为双向八车道,以两侧拼接加宽为主。改扩建互通立交9处、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

主要控制点:港口大桥、港口互通、港口立交高架桥、广珠公路跨线桥、东升互通、小榄互通、横栏互通、西江特大桥、外海互通、睦洲大桥、江门大桥、龙湾互通。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13509404708

邮箱:1935913587@qq.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南山路高新区产业加速园A栋5楼

三、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G9JuN8kR81OvjBAeZHBGA?pwd=p5a8,提取码:p5a8。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27日,共20个工作日。


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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